太平洋文化基金會藝術中心以提昇藝文生活品質,促進祥和社會,並增益國際與地區間之互相瞭解與友誼為辦理活動之宗旨。藝術中心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,每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 (週日及國訂假日休館)。
主要業務內容為:定期舉辦書畫、工藝、攝影、雕塑、篆刻等各類媒材藝術展,及其他藝文講座等活動。
展覽辦理方式可分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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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劃展:由本會規劃辦理,邀請具有藝術成就與傑出貢獻之中、外藝術創作者展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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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展:每年開放部份檔期提供予有志從事藝術創作,其作品質量能符合展出規定之藝術創作者或畫會團體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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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租借:國內外藝術家、收藏家、展覽企劃者、相關藝文從業者均可透過申請洽借場地舉辦展覽或相關文化活動。 |
如欲索取藝術中心簡章及申請表,可自網站下載後自行列印,或備妥12元回郵信封,註明所需資料寄至本會藝文組。 |